是否进口:否 | 产地:江西省 | 品牌:消火栓加压泵 |
型号:消火栓加压泵22KW | 类型:消防泵组 | 3C证书编号:201905312025 |
订货号:20190531202511 | 是否跨境货源:否 |
北京市 房山 消火栓加压泵 智能工作 22KW
一,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
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火栓加压泵消防工作网络。
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
(1)《消防法》规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主要有: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
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
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
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火栓加压泵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2)《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
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每半年进行
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预案。
(3)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
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
管理。
(4)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
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
防车通道。
(5)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
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消火栓加压泵单位
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
情况。
(6)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消防机构报
告,经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7)任何单位都有权对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
控告。